“請把貴單位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到紀律處分人員的工資信息卡、年度考核情況、會議記錄和績效發放等資料提供給我們。”為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近日,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認真開展紀律處分執行情況檢查,要求相關單位提供受處分人紀律處分執行情況的佐證材料。
“這名同志在2019年5月被市紀委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處分影響期為一年,怎么2020年1月他的工資正常晉檔?”在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認真對照桂林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編印的《紀律處分執行工作政策法規指引》對涉及的受處分人員紀律處分執行情況進行核查,重點檢查紀律處分是否送達、宣布、裝檔,處分影響期內是否有職務職級或崗位調整,年度考核,績效獎金發放等情況。經過認真檢查核對,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共發現辦理職務工資變更滯后,未在黨紀處分條例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宣布處分決定等問題5個,并將檢查中發現的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人員多發十三薪和年度績效獎金情況匯總上報市紀委審核。
為確保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財務、人事、紀檢等相關工作人員了解和掌握紀律處分執行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工作人員主動上門服務,把相關資料送給他們,并結合各自工作崗位特點,明確工作的步驟和工作標準,進行針對性培訓。“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的同志組織我們進行了紀律處分執行地業務培訓,作為財務工作人員,我對受到處分人員工資、績效發放的相關政策法規有了更進一步地了解掌握,以后再也不會出現受到重處分人員處分影響期內辦理正常晉級晉檔的情況了。”市民宗委財務工作人員如是說。
“檢查發現的問題只是表象,反映出的是在思想認識、職責定位、能力水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好發現的問題,確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將結合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反饋的紀律處分執行核查情況,認真做好工作整改,確保紀律處分決定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